7月30日,民建鹤壁市委会召开四届三次全体委员会议,成立内部监督委员会。民建鹤壁市委会主委袁江华主持会议,专职副主委李云、副主委殷涛及市委委员出席会议。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叶瞰晖,中共鹤壁市委统战部党派科科长张莉莎应邀参加。
会议传达《中国民主建国会内部监督工作条例》,宣读《民建省委会同意成立民建鹤壁市第四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的批复》,通报民建鹤壁市第四届委员会成立内部监督委员会相关情况,选举产生民建鹤壁市第四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叶瞰晖对民建鹤壁市第四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的成立及当选的主任、副主任、委员表示祝贺,并指出,内部监督委员会作为内部监督工作的专责机构,责任重大,希望委员们提高监督监察意识,完善工作机制,突出监督重点;加强“两个监督”的协调沟通,筑牢内部监督思想防线,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全面学习会内监督条例,及时完善民建鹤壁市委会相关制度,不断提高监督履职实效。
袁江华表示,成立内部监督委员会是加强民建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民建促进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重要举措,是提高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对内部监督委员会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坚持政治学习,深入了解会务工作,透彻领悟文件精神,特别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民主建国会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等法规的学习,切实提升履职能力。二要找准职责定位,认真履职。研究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结合全市实际有针对性开展内部监督工作,要主动思考探索,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内部监督工作不悬空、能落地、见成效。三要开展好警示教育,确保监督实效。要做好基层会组织和会员尤其是新会员、担任公职会员的警示教育工作,特别是对市委会班子要实时进行监督,使班子力量更强、素质更高、纪律意识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