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史撷萃(8)】民建成立时的国是主张:民主与建设
日期:2025-02-11 10:15:18 作者: 来源:《中国民主建国会史》《中国民主建国会历史文献选编1》
民建成立大会通过的《民主建国会成立宣言》《民主建国会章程》《民主建国会政纲》等重要文件,提出了对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张和对时局的看法。可概括为:要求民主和建设。
成立大会通过的成立宣言、政纲和章程
《民主建国会章程》表明民主建国会“以团结各界思想进步行动踏实之分子,合力推进民主政治,并以互助方式发展各种有利建国之事业为宗旨”。
《民主建国会政纲》把民有、民治、民享作为建国的最高理想。“认定民治实为其中心,必须政治民主,才是贯彻民有,才能实现民享。”
《民主建国会成立宣言》具体地阐述了民建的政治主张。提出以民主和建设为宗旨,推进民主、反对独裁, 争取和平、反对内战,要求建设、反对破坏,提出“世界要和平、政治要民主、经济要发展、社会要公平、教育要普及、文化要繁荣”的具体主张。
民建成立时的国是主张,体现了当时民族工商界和知识界对和平统一、民主建国的期望。民建强调民主,是当时民族工商界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反对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压迫的需要。民建要求建设,是为了反对外敌经济侵略和防止内战的破坏,争取民族经济的复兴。这些主张,适应了历经磨难的中国人民对和平与民主的渴望,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纲领的要求大体一致,为同中国共产党的合作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