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河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参政议政工作的意见
日期:2013-02-19 17:20:06  作者:  来源:民建河南省委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参政议政能力建设,促进参政议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努力提高建言献策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切实把会的参政议政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参政议政工作的领导

 

参政议政工作是民主党派履行职能和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是衡量参政党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也是参政党价值的集中体现。各级组织要深化对新时期参政党地位作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履行参政党职能的责任感、使命感;各级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不论专职、兼职都对会的参政议政工作负有第一位的责任,同时应明确一位副主委具体分管参政议政工作,负责参政议政工作规划、部署,真正把参政议政工作落在实处。

 

二、围绕中心,发挥优势,扎实做好参政议政工作

 

参政议政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优势的工作方针,特别要在选题、调研、论证三个环节上下功夫。选题要广泛听取多方意见,要有针对性、前瞻性,要找准服务大局与发挥自身优势的结合点;调研要认真、客观、全面、深入;论证要实事求是、多层次、多角度、集思广益。

 

三、完善工作机制,发挥群体优势和整体功能,积极推进工作

 

1、重点专题调研。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每年确定1-2个重点调研专题,由会的主要领导牵头,会内外专家学者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专题调研组,赴基层调研。同时省委会在题目确定后即向各级组织及省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发出通知,请其结合实际,选择相关子题目参与调研,为专题调研提供研究成果或资料,在各方共同努力的基础上,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2、调研成果征选。根据会中央和中共省委统战部的部署,向会的各级组织和各专门委员会发出调研成果征选通知和成果征选方向,要求结合实际,开展调研或在会员中征集相关研究成果,广征博采,积累素材,不断拓宽参政议政的领域。

 

3、反映社情民意。反映社情民意是本会发挥参政议政作用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要通过会的各级组织、各专门委员会,广泛联系从事不同职业、行业的会员,尤其是会员中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了解和反映本会成员及其所联系群众的诉求,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协助各级党委政府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矛盾,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4、专门委员会工作。各专门委员会根据民建省委参政议政工作部署,积极承担任务,或参与民建省委重点专题调研,或自选课题开展调研,每年至少形成1-2个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委员个人则应关注自己所熟悉领域、从事行业的发展状况,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每年应至少提交1篇社情民意信息。

 

5、参政议政专家联席会议。视参政议政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召开专家学者、会的各级组织领导人、各级政府任实职会员、企业界代表性人士座谈会,开展调研成果的可行性研究;参与重点调研专题的选题讨论等,为会的参政议政工作出谋划策。

 

6、基层支部议政建言活动。通过“一人一议”、“参政议政主题会”等有效形式,组织推动广大会员,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党和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撰写社情民意稿件,积极建言献策。

 

四、优化会员结构,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要在坚持重点分工的前提下,以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职能为出发点,做好组织发展工作。要把参政议政能力作为发展新会员的一个重要审核条件,要注意吸收一批政治素质高、热心参政议政的社科类研究人才,逐步建设一支由在本职研究领域能够不断有所创见,不断提交参政议政成果的研究人员组成的骨干队伍。

 

五、增强会内外联络,争取多方支持

 

加强与民建中央、各地方组织的合作,巩固和发展上下联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努力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加强与人民团体、学会协会等有关方面的通力协作,提高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