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静副主委建议制定《司法礼仪规范标准》得到省领导重视
日期:2007-06-05 17:50:17 作者:杨 森 来源:民建河南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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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河南省人大常委、民建省委副主委梁静教授撰写的《关于制定〈司法礼仪规范标准〉的建议》经省政协《政协信息》(第8期)上报后,中共河南省委徐光春书记在建议上作出批示:请道民同志阅。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李道民院长批示指出:梁静教授指出的法院在公开审理案件时存在的司法礼仪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所谈建议十分中肯,是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爱护。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在庭审中,要认真、耐心听取每一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意见,尊重他们的意见表达;要衣着端庄,语言谦和,彬彬有礼,保持对当事人应有的礼貌,营造良好和谐的诉讼环境。要把遵守司法礼仪作为当前开展“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法官培训的必修课,真正使遵守司法礼仪成为每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努力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省高级人民法院编发专题简报报道了徐光春书记和李道民院长的批示,并全文转发了省政协采用的梁静副主委的信息《建议制定〈司法礼仪规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