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策法规 强化服务 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
日期:2008-06-20 10:54:14  作者:民建河南省委参政议政调研处  来源:民建河南省委 

民建河南省委参政议政调研处              

 

近年来,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经济总量迅速增长,经济效益明显提高。据有关部门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中小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114.92亿元,利润总额799.77亿元,实交税金270.31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42.48%45.31%41.97%;非公有制经济实现营业收入11831.2亿元,实现利润1154.2亿元,实交税金277.1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36.24%41.77%41.71%。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省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的增长点,在中原崛起战略实施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依然存在着资金短缺、贷款难、融资难、担保难;人才匮乏,研发力量薄弱、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当前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政策棚架现象依然存在。一是各级政府相继出台的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缺乏相关的配套政策法规,致使很多条款落实不到位。二是受计划经济体制遗留的诸多问题以及政策落实需要一个过程等因素影响,加之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还不够健全,在一些地区和一些领域,行业垄断、行业保护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例如,文化、教育、卫生、电信、电力、公路等行业,在进入政策上虽无限制,但对进入资格的门槛设置颇高,实际意义上的公平准入对于大多数民营企业并未真正实现,“玻璃门”现象较为普遍。三是受条块管理、行业规定、部门利益制约,在一些地方,往往是优惠政策落实少,处罚政策落实多。

2、贷款难、融资难仍是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在我们近年调查走访的民营企业中几乎无一不谈到资金短缺的困扰,有一些企业,尤其是那些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企业,常常因缺乏资金,失去发展良机;有一些成长型企业,受资金不足的制约难以做大做强;甚至有一些市场前景看好,仅需要少量流动资金的项目和产品,因缺少资金无法组织生产。据有关部门调查90%以上的民营企业存在资金短缺问题。2005年全省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仅占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0.13% 2006年上半年,某地级市各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还不及发放贷款总数的0.1%。在县域甚至有连续两年对民营企业贷款负增长达10%以上的情况。

3、政策引导力度不够,企业创新动力不足,制约企业持续发展。绝大多数民营企业沿袭家族化的管理、用人模式。粗放经营,没有准确的市场定位,没有长期的发展战略,缺乏创新动力。一是自主创新意识淡薄,缺乏调整产品结构、研发新产品谋求新的竞争优势的积极性;二是资金、人才匮乏,自主创新能力薄弱。多数企业产业层次低,实力不强,加之缺乏高素质的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无力开发新产品;加之国家在资金支持方面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有限,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大环境尚未形成。

4、税外不合理收费加重企业负担。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在基层,四乱现象依然不同程度的以更加隐蔽的形式存在。主要表现:一是各职能部门多头执法,检查检测结果互不认可,重复检查、检测,甚至同一部门的各分支机构下属单位,轮番检查监测;二是通过发放各种证件、证书、内部刊物和资料收费,以监督检验为名收费,超范围、超标准搭车收费;三是执收执罚行为不规范,滥用自由裁量权,甚至以罚代管;四是要求企业参加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种会议、表彰、庆典、奠基等活动,借机收取赞助费。在本会组织的调研中,民营企业对征收规费的标准以及征收过程中的人为因素,提出了较多的质疑。

二、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

1、加大政策法规扶持力度,完善管理机制。一是要加快《河南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的立法步伐,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法制化的政策环境;二是要督促各级政府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尽快出台贯彻实施国家、省促进、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意见的配套政策措施;三是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政策法规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把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作为评价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2、加强引导,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应制定鼓励支持产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建立“河南省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加大对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产业规划和引导的力度。通过产业政策以及各级财政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的县域经济发展资金、工业结构调整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农业结构调整资金、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和科学技术经费等政策性扶持资金的投向,引导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逐步退出高消耗、高污染行业,更多地进入具有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进入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农产品深加工业,进入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领域;引导中小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拥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3、着力畅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一是发挥政府的调控协调作用,构建金融机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互助共生关系,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制定合理的共同承担风险的运行机制;二是大力推进企业信用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组织开展对民营企业法人代表、主要经营者的信用评级,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的民营企业提供贷款支持;三是加大省财政对担保中心和担保公司的资金投入。采取财政扶持、争取金融机构政策性贷款、社会资金和企业入股等办法,多渠道筹措担保机构注册资金,应力争在短期内达到5-6亿元人民币,中长期达到15-20亿元人民币,才能够实现供需平衡,适应民营经济的发展需要。

4、加强对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一是建立健全社会服务机制、中介服务组织,加大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坚持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原则,支持发展创业辅导、筹资融资、市场开拓、技术支持、认证认可、信息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不断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二是各级政府应建立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专项资金,创新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工作举措。应着力整合教育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和企业自主相结合的培训机制。根据企业的不同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依托大专院校、各类培训机构,开展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经营管理、职业技能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三是构建技术服务平台。整合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资源优势,建立推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系的网络平台,畅通科技研发信息的供需渠道,推进产学研结合,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攻关、联合开发,加快技术转让和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