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上下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把产业集聚区建设作为加快科学发展、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创新举措、精心运作、成效十分显著,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产业集聚区在发展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逐步加以解决。
一、产业集聚区建设中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各地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不平衡。一些产业集聚区缺乏产业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开工项目和完成投资少。
2、主导产业带动能力不强。部分产业集聚区的主导产业发展刚起步,产业链条不完整。同时,产业集聚区之间同构现象较为严重。
3、产业结构不合理。一些集聚区内传统型和资源依赖型产业居多,且发展起点低、规模小,缺乏创新能力。
4、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制约加剧。一是融资难问题突出。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少是通过BT模式进行筹资,资金成本高,且已到资金支付期;加之投融资担保公司信贷担保能力弱,企业发展资金筹措难度加大。二是一些产业集聚区投资强度低,土地利用粗放,土地紧张与闲置并存。发展缓慢的产业集聚区,存在“批多用少、征而不建”现象。
二、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政策建议
1、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引导产业集聚区建设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发展的可持续性。把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所在县(市、区)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责任目标不仅作为产业集聚区的晋级约束指标,同时也作为年度考核约束指标,实行一票否决;提高税收收入、从业人员指标权重,降低增加值指标权重,统筹绝对量指数、发展指数和集群发展指标、节约集约指标进行综合排名、表彰先进,促进产业集聚区健康发展。
2、变“点式扩张”为“链式发展”,推进产业优化升级。一是发挥产业集聚区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依托现有的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强力推动战略支撑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加快发展成长性好、关联度高、竞争力强的支柱产业群。二是推动产业结构布局重点向产业链下游突破,形成骨干企业为龙头,大中小企业协作配套,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发展的产业组织结构。三是创新税收分成和统计数据分享的机制,凡涉及2个以上省辖市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由省政府统筹协调,突破区域限制,招大引强、集群承接、沿链引进。解决主导产业不突出,产业结构不合理,招商引资无序竞争的问题。
3、完善服务体系,促进企业科技创新。通过产业政策以及政策性扶持资金的投向,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挥政府的引导和协调作用,切实打破区域、体制和行业制约,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科技资源共享、产学研协同配合的技术创新运行机制,鼓励、支持产业集聚区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全方位的支撑与服务。
4、创新体制机制,突破土地、资金要素制约。一是实行用地指标调剂制度,将闲置的用地指标,调剂到转型升级快、发展势头强的产业集聚区使用,盘活存量土地;二是通过实施政府资金在商业银行存款数量与商业银行给地方贷款数量挂钩等办法,鼓励银行更多向产业集聚区发放贷款;三是制定政策鼓励支持企业综合利用银行抵押、债券、信托和基金市场,通过集合票据、上市发行股票等渠道扩大直接融资。四是建立政府、担保机构与银行的风险分担机制,设立和增加融资担保行业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鼓励支持担保机构扩大业务,为产业集聚区建设提供支持。
(执笔人:白振勇 民建河南省委经济委员会主任、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处五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