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会员如何在履行参政党职能中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日期:2013-05-29 16:08:36  作者:岳爱云  来源:民建河南省委 

  “立会为公、参政为民”是我会的价值理念,这个价值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高度一致的。参政党的主要职能是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参政党面临新情况、新任务,作为参政党深感历史责任重大。我们民建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组织,通过各种协商座谈会、调研报告和反映社情民意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和事关重要的民生问题,积极向中共中央和地方党委反映实情、建言献策。在履行参政党职能的过程中,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积极建言建策,是我民建会员以及其他民主党派成员所具有的特色实践机会。下面,我就民建会员如何在履行参政党职能中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谈几点看法:

  一、 有为才有位

  “有为才有位”已被无数事实所证明。200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民主党派在现阶段的性质地位又作了最为完整的表述和定位。《意见》指出:“在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即民主党派的性质是“政治联盟”、“亲密友党”,民主党派的地位是“参政党”。

  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地位的确立不是与生俱来的,它既是我国政治体制的必然选择,更是各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成员与党同心同德、奋发有为的结果。无论在民主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阶段,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同舟共济、荣辱与共,为新中国的建立和建设做出了不朽的贡献,在中国革命史上留下了光辉的篇章。

  《意见》的发表为民主党派的“有为”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作为参政党一定要倍加珍惜今天这种来之不易的政治局面,更加奋发有为,为完成我国新世纪的三大任务谱写新的篇章。

  当然,“为”者不能为“位”而为,更不能为“位”而累。“为”要为在实际,“为”要为得实在,“为”要为出实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凭空而来的,也不是什么崭新的事物,它深深地植根于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中,千百年来,早已融入到生活的点滴之中。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民主党派在组织规模、成员构成和思想状况上都有了一些发展和变化,现在20世纪90年代前后加入民主建国会的中青年已成为会的主体,这批新会员思想敏捷、自主、民主意识强,但大局观、整体观、政党意识、履行职能还有待加强,随着这种变化,民建更需加强自身建设,明确今后的发展方向和前进目标。要进一步加强对老一辈民建领导和优秀人物的学习,形象生动地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

  二、 有位要作为

  有位不作为,是在“位”者对“位”的一种亵渎。说轻点是在“位”者对所赋予的政治资源的一种极大浪费,说重点则是“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在实践中感知和领悟,离开了生活,离开了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只能是空中楼阁。为国利民、服务社会,是立会宗旨,作为参政党,民建更应在促进科学发展中关注民生,在促进民主政治建设中反映民意,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关切民情,自觉把个人事业与祖国前途、民族命运紧密联系起来,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政党的地位既不是与生俱来的,更不是一劳永逸的,参政党能否保持住自己应有的地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参政党能否持续地与时俱进地有所作为。今天的“作为”就是要紧紧围绕发展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根本任务这一核心内容来进行。“发展”既是中共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做为参政党一定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根本任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充分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络广泛的优势,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密切与所联系群众的联系,及时反映意见、建议和要求,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上来,为巩固和发展团结民主、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发挥作用。

  三、 作为不越位

  “作为不越位”是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特色,也是这一制度的内在要求。参政党在履行职能时要找准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定位。参政党与执政党的根本区别在于献策而不决策。《意见》指出,我国多党合作必须坚持和遵循的准则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准则”是规范行为的标准和原则,没有准则,人就失去行为的规范,对此,作为参政党要有足够的认识。这些“准则”既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长期团结合作中形成的共识,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始终保持强大生命力的根本所在。因此,在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违背这个准则。

  参政党在“作为”时,要切实把握“尽职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切实不表面”的原则,既要实事求是讲真话、肝胆相照讲心里话、认真负责讲建设性的话,又要区分场合、注意对象、把握时机,要有全局的高度、大局的意识,不仅要摆问题,更要献良策,“建议”要有前瞻性、“意见”要有针对性、“措施”要有可操作性,要多为政府排忧解难,多为群众解疑释惑。

  民建要在参政议政方面发挥出明显的优势,必须要结合时代特点,创新思想建设,不断提升广大会员的政治素质和参政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树立和践行。一方面要充分激发广大成员的政治热情,提高他们的参政议政意识;另外,要勇于创新,不断寻求新形势下的参政议政工作机制、人才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培养学习型会员,创建学习型支部,提高基层组织和会员的参政议政能力,在参政议政的实践活动中来提高广大会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社会责任感,把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履行参政党职责的实践中。

  (作者系商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民建商丘市委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