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河南中华职业教育社围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组织团体社员学校校长和职业培训机构负责人在郑州召开专题座谈会。省政协副主席、民建省委主委、省职教社主任龚立群出席座谈会。会议由省人大常委、民建省委专职副主委、省职教社副主任兼秘书长张晓林主持。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张荣瑞对《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进行解读。《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职业培训的地方法规,共7章43条,主要对职业培训体系、职业培训实施、职业技能鉴定、保障与监督以及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第一章第五条明确指出,“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职教社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人民政府做好职业培训工作”。大家围绕《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各抒己见,一致认为《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给职业教育界很大鼓舞,纷纷表态,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
龚立群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职业教育的要求、制定《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的重要意义、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如何充分发挥团体社员的作用等方面作了讲话,他指出,制定出台《条例》是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就业创业、保障改善民生的有效措施,是全面深入推动职业培训活动的法制保障,具有重大的标志性意义。他要求各团体社员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压实责任、制定目标、依法推进,扎实做好学习贯彻《条例》的相关工作,齐心协力,为共同推进河南职教事业的发展献计出力。
省职教社部分副主任及全省29所团体社员学校校长和职业培训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