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作为实体经济的血脉,对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围绕金融护航推动乡村振兴,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仍未从根本上解决。
一是信息渠道不对称,沟通机制受限。金融机构对农业行业细分了解不够,针对涉农业务的产品尚有欠缺,以至于农业实体因缺乏有效的抵质押物,难以符合贷款准入条件,融资困难。农业企业很多业务是和农户个人打交道,财务信息不太规范,盈亏不易把控,沟通机制受限。
二是涉农金融产品有待加强,“三农”直接融资能力不足。农村地区金融产品体系不健全、层次比较低,可供选择的金融产品较少,难以满足“三农”发展的金融需求。贷款金额、期限、担保方式等缺乏创新,尤其是利率普遍较高,不利于涉农金融的服务推广。
三是农村金融生态信用环境亟待优化。近年来,农村非法集资案件频发,很多家庭遭受损失。农户对个人信用认识不足,存在蓄意拖欠甚至逃废债等失信行为。此外,受经济下行影响,一些涉农不良贷款开始出现,金融机构产生“恐贷”心理,加剧了农村融资困境。
为此建议:
(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一是优化金融网点布局。政府出台更多的扶持政策,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在具备条件的村镇下沉网点,提高覆盖率和使用效率,丰富网点服务功能,着力改善农村金融基础服务设施。二是改善金融服务方式。大力推广银行卡及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新兴支付方式,广泛布设ATM、POS、EPOS和其他金融自助服务终端等,让农民享受到现代化金融服务。
(二)因地制宜,推动农村产业发展。一是针对“三农”资金需求特点,设计开发特色涉农信贷产品,优化信贷审批流程,不断提高信贷可得性。二是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扩大抵质押范围,为“三农”融资提供更宽渠道。三是加强金融机构与农业保险的联动,完善风险分担机制,依托农业保险,有效提高借款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降低贷款风险。
(三)切实发挥好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充分落实涉农贷款新增奖励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和激励金融加大涉农信贷投放。打通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最后一公里”,实现政策性担保机构县域全覆盖,建立完善“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农业保险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力度,稳步提高“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在保供给,切实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政策性担保服务。
(四)推动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支持产业链金融发展。建立完善“两权”交易平台,依托不动产登记中心平台,统一规范管理农村产权市场交易,为实现抵押、担保、转让和银行贷款抵押物处置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做好面向农业龙头企业的推广、对接和运用。整合农业产业上下游相关企业和农户信用,破解小企业和农户抵押物不足难题,为上下游不同的主体提供链条式金融服务。
(五)强化政策引导,健全差异化激励机制。一方面要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及时给予商业银行必要的资金支持,引导金融资源向“三农”倾斜。一方面要以正向激励为导向,对县域一定比例存款用于当地贷款考核达标的、贷款投向主要用于“三农”等符合一定条件的金融机构,其新增支农再贷款额度,在支农再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下浮。适度提高涉农贷款不良容忍度,落实涉农不良贷款容忍度的监管考核要求。
(六)优化农村金融环境,助力乡村振兴。一是加强金融知识和信用宣传,提高农民对金融工具、信用的认识程度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二是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以农村小微企业和农户信用档案建设为重点,建立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工商、税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信用评价体系。三是严厉打击逃废债务、欺诈骗贷等失信行为,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