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农产品期货市场的政策支持力度
日期:2007-07-18 18:01:43  作者:  来源:民建河南省委 

全国政协委员、郑州市副市长、民建河南省委副主委  龚立群

 

一、期货市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推动作用

(一)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催生新型现代化农业生产方式和增长方式

我国农村有近2.5亿农户,规模小、数量多、生产分散,通过“公司+农户,期货+订单”的模式,借助龙头企业或中介组织,以订单的方式把小农户整合在一起,化零为整,使分散的农民也能利用期货市场保值避险,是符合市场要求的农业流通新模式,能够体现出农业生产组织化、农产品流通高效化、风险管理社会化等优势,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催生出新型现代化农业生产方式和增长方式。

(二)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规避市场风险,优化种植结构

农产品期货交易打破了行政区划的分割,促进了主产省与主销省粮食企业之间的产销衔接,促进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

农产品期货价格信息,通过期货市场的信息系统及时传播到全国各地,农民可以根据农产品期货价格合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减少种植盲目性,使农产品生产适应市场需求,提高农业种植效益。农产品市场的价格极易波动,这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带来很大的风险。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可以利用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保护自身利益。

(三)有利于农业市场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

加入WTO后,国际农产品价格的小幅波动就有可能导致几亿中国农民一年的汗水白白流淌,严重威胁我国粮食安全和农民收入增长。只有实行农业市场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才能促进农业生产与市场经营的有效对接,规避价格波动风险,逐渐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农产品产业链。期货市场恰好符合农业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需要。一方面,期货交易严格的交割标准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能提升农产品现货质量和农产品交易信用水平;另一方面,期货交易能延伸相关品种的产业链,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如国内大豆系列期货品种造就了庞大的大豆产业。这些充分说明,期货市场有助于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

    二、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展期货市场的政策建议

(一)积极培育农产品期货市场交易主体

现阶段培育期货市场交易主体的目标是形成一个结构合理、理性成熟的套期保值者群体和投机者群体。一是要加大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力度,包括购销企业、粮食加工企业、饲料企业、产业化经营企业等,把企业培育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使其能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采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交易手段,逐步进入期货市场。二是要大力培育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根据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机构投资者对稳定金融市场,尤其是期货市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大型期货公司和投资基金是机构投资者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我国中部地区崛起需要加快发展郑州期货市场

期货市场的发展对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期货市场的发展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中心的形成。

中部崛起需要发展期货市场。西部地区没有期货市场,也需要中部地区的带动和支持。中西部地区是我国农产品、畜产品和能源、原材料的生产基地。上市期货交易,形成农产品、能源产品的期货价格,可以为中西部地区广大农民、能源原材料生产企业提供价格信息,使中西部地区的工农业生产适应市场的要求,实现中西部地区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积极培育中介组织,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期货市场风险转移功能的主要使用主体除国有粮食企业、机构投资者之外,还有广大农民。以户为生产单位的广大农民要使用期货市场的风险分散功能,关键是中介组织的发展。培育中介组织的最有效的方式是实现农业产业化,从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来看,最为有效和有发展潜力的是两种组织形式。一是在股份合作制基础上建立农工商联合企业,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把产、加、销、技术和生产资料等服务用共同的利益连接起来,形成利益共同体,由公司(农工商联合企业等)进行统一规划和策划,使广大农村变成一个大型的规模化、集约化企业,由企业面对市场。二是形成"公司+中介组织+农户"的组织模式,通过中介组织来落实公司与农户之间合同或订单中的责、权、利,对农户和企业生产经营进行监管,同时完成各种中介服务。

(四)增加大宗农产品交易品种,扩大期货市场规模

上市品种的多寡决定着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程度。迄今,我国进入期货市场交易的农产品品种主要有大商所的大豆、豆粕、玉米、豆油,郑商所的小麦、棉花、白糖和上期所的橡胶,而美国目前约有20余种农产品期货合约和期权合约,期货市场对于农业有着重要的影响力。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上市品种的确定是期货市场治理整顿的结果。随着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市场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和加入WTO后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全面融合,农产品期货品种创新的空间必将十分巨大,因而我们必须改变目前期货交易品种过少的局面,扩大期货市场规模。建议借鉴国外期货市场发展经验,根据我国国情和特点,适当调整现行的期货品种上市审批方法,给市场自身一些选择的空间。如美国CBOT每年都会推出35个新品种,大部分交易23年若不成功就退市了。

(五)放开资金准入限制,提高市场流动性

适度的规模和充足的流动性是期货经济功能正常发挥的最基本条件之一。在国外成熟期货市场中,投机交易量一般达到套期保值量的20倍以上,期货持仓量与现货流通量的比例稳定在10%-20%。我国期货市场中只有大豆、强麦等少数品种达到了这一流动性要求,绝大多数品种尚处于流动性不足的状态。因此,需要尽快放开资金准入限制和投资者准入限制,增加期货市场的资金数量,一是允许部分实力较强的期货经纪公司开展代客理财和自营业务;二是成立商品期货投资基金,允许期货经纪公司、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入主期货投资基金,允许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金等按一定比例进入期货市场。 

(六)加快期货立法进程

期货市场仍然存在着具体法律规范缺位、法律威慑力不强等问题。经过十多年的期货市场实践经验积累,我国已经具备了期货立法的基础。建议加快完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配套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并争取尽早推出《期货法》。

(七)支持期货市场的人才队伍建设

建议国家及地方政府为期货市场人才队伍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发展空间,从政策、措施等方面大力支持期货市场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