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农村医疗保障范围
日期:2008-06-20 10:58:27  作者:张景林 张宛生 邓丽娜  来源:民建河南省委 

张景林  张宛生  邓丽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合为农民群众撑起了健康“保护伞”,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推广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认识不到位。一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于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准备不够,没有将这项工作摆到应有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去推动。另一方面由于宣传工作不到位,在广大农民群众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不知道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甚至有人怀疑又是新的摊派名目。

2、信息管理落后,结算手续繁琐。不少地方医院和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的电脑网络互不联通,报销一笔医疗费,须在医院和农村合作医疗机构之间往返多次,误工误时,农民群众多有怨言,有人说,“那一点补偿费,又花在了路上”。

3、农村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低,转诊病人多,增加了基金运行风险。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陈旧,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管理手段落后,服务水平低,不能满足参合农民的需求,60%的病人不得不选择在县及县以上医院就医。转诊病人多,医疗费用增高,增加了基金运行的风险,降低了保障功能。不少农民群众反映,门诊医疗费不予报销、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偏低、起付线偏高,病种及用药目录范围过窄,感觉保障水平有限。农村医疗机构人才匮乏、医疗设备陈旧、服务水平低已成为“新农合”长期安全运行的重要隐患。

新农合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应及时总结经验,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我们建议:

1、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新农合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一是要加强新农合管理网络建设。在当前新农合覆盖面越来越大、管理任务越来越繁重的情况下,应将健全新农合管理网络,解决新农合管理与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业务经费等问题作为当务之急,切实抓紧抓好。二是要提高经办机构服务能力。要对管理和经办人员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要着力建设一支适应需要的高素质、服务意识强的工作人员队伍。同时要尽快实现医疗机构与“新农合”主管部门之间电脑网络的互联互通,方便群众,减轻农民负担。

2、要进一步加大对“新农合”重大意义的宣传。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各级政府对开展合作医疗的支持和承诺,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参合积极性;宣传合作医疗的相关规定,“定点医院”名单、报销比例,方便和指导农民就医。 

3、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提高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可以考虑建立分段按不同比例报销制度,例如3000元以下的报30%300010000元报50%10000元以上报70%坚持以保大病为主、适当兼顾受益面的原则,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门诊补偿,尽可能将大额的慢性病门诊、住院分娩、白内障手术等费用纳入合作医疗补偿范围,让更多的农民群众真正获得实惠。同时对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可以允许其提高交纳医保费的金额,相应提高其报销比例,例如,每年交纳医保费2030元,同时把其报销比例提高到5070%。还可以尝试建立家庭帐户,将农民个人所缴的费用,部分划入家庭帐户,使农民看得见摸得着,并设置一定的比例梯度,对当年没有发生医疗费用的家庭,在返还家庭帐户费用时可适当奖励,以提高“新农合”的吸引力。

4、为五保户和特困户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切实解决好特困农民“看病难”问题。解决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等特困人口就医问题是解决“看病难”问题的重点。可使用农村医疗救助中的一部分基金,为老复员军人、军烈属、五保户和特困户等民政救助对象参加合作医疗代缴参合费。可以考虑制定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二次补偿办法,参加新农合的一部分因患大病重病住院的民政救助对象,在获得合作医疗规定补偿后,还可凭相关材料到民政部门报销一定比例的医药费。

5、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村级)的扶持力度、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培训。一是财政部门在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经费的同时,要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尤其是对乡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扶持力度。二是通过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医科高校毕业生、城市医疗单位医护人员下基层,充实技术力量。三是通过强化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医疗定点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在补偿办法上向乡镇卫生院倾斜,引导农民群众到乡镇卫生院就医,使乡镇卫生院逐步成为“新农合”的主体服务机构。

6、强化农村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控制医疗费用。一是要定期开展医药费用分析评估,防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利益被医疗费用上涨所吞噬。二是要制定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招标办法,对新农合用药进行统一招标采购和统一价格,从源头上控制药品费用增长。三是要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各项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控制医疗费用,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为农民提供安全、有效、优质、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