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日期:2008-06-20 11:10:21  作者:张志超  来源:民建河南省委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高级经济师  张志超

 

安全生产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把安全生产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全面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全省安全生产呈现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

一、安全生产的现状

近几年来,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势向好的方面转变,主要体现在: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工矿商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降幅较大;重特大事故明显减少。但是,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1)事故总量仍然偏大,相对指标仍然比较落后。2006年全省亿元GDP事故死亡率0.40,比全国低28.3%,但发达国家是0.020.05。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是0.665,比全国低67.7%,而发达国家是零点零几。从相对指标来看,尽管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与国际水平相比,仍然是比较落后的。(2)重特大事故事件多发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扭转。2006年发生一次死亡3 人以上重特大事故81起,造成330人死亡。全省未发生一次死亡2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但2007416,平顶山市宝丰县王庄煤矿瓦斯爆炸造成31人遇难。(3)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设施工等行业事故多发频发。2007年1~8月份,公路铁路交通事故死亡2328人,占总量的85.7%;矿山企业死亡166人,占6.1%,其中煤矿事故死亡114人,占4.2%。营运车辆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12起。(4)事故隐患大量存在。一些小煤矿、小化工、小矿山、烟花爆竹小作坊、小施工单位非法违法的现象比较普遍,关闭的矿山死灰复燃,取缔的运输工具仍在运营,无证开采、非法运输、违法经营、违章施工所导致的事故不断发生。

二、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1、存在的主要问题。(1)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一些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忽视安全发展。在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没有成为自觉的行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没有完全落到实处。(2)安全监管体制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仍存在着部门职能交叉、责权不明、多头执法的问题。安全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不力,安全监管监察不到位,执法不严格。(3)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只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会议上,未能形成良性安全责任导向氛围。(4)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重大事故隐患短期难以解决。(5)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救援装备落后,应急管理意识淡薄,应对重特大事故能力差。

2、产生问题的原因。(1)现实根源。一是当前企业的竞争主要采取以低成本为基础的竞争模式,一些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或个人经营者,为了利润而不愿增加安全投入,常常超能力生产,或者是在安全条件不具备,设备、设施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下生产。二是一些地方为了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组织上、制度上和管理上没有采取相应措施,增大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下去,严不起来”的难度。三是一些地区安全监督人员数量配备不足,基层单位并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四是劳动者的文化素质低,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意识薄弱,常常为图省事怕麻烦而违章蛮干,增加了安全风险。(2)管理根源。一是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显存在着体系不够完善,缺少配套的实施细则,加上某些技术标准修订工作滞后,致使安全监管工作带来很多不便。二是由于政府职能调整,行业安全管理弱化,常常出现监管断层,而一些中介机构包括保险公司目前在生产过程中一般难以起到监督作用。三是法律约束不力,处罚力度不够,一些事故隐患未能得到有效治理。四是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安全责任考核操作性差,使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3)社会根源。一是经济体制政革后,企业自主经营,如何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来督促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机制、自主搞好安全生产始终没有切实可行的办法。二是现阶段经济成分、用工形式和生活方式都呈现多元化,大批农民工进入高危行业且人员流动性大,从而使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加大。三是贪污腐败、权钱交易,徇情枉法等丑恶行为,不仅给少数违法经营者提供了可乘之机,而且在社会上也产生了很坏的示范效应。四是缺乏改善安全条件的社会舆论支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生产行为未能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形成良好的安全外部环境。

三、加强安全生产的对策

    1进一步从思想上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摆正安全生产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广大群众也要认识到只有个人全面履行应尽的安全责任才能推进经济社会的安全发展,要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全社会确立一种众志成城,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氛围。

    2、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要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角度,在强制的基础上把安全生产责任心和安全责任制统一起来,把安全履责和问责结合起来,落实主体责任制,推动各层次责任主体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形成保障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为此,一是建立落实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政府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职责,把安全生产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二是建立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生产单位的责任意识,督促他们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引导他们积极主动、自觉超前的搞好安全生产,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三是落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依法监督检查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到位和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3、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依法管理安全生产。一是完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推动安全法制建设,加重对构成各类安全事故罪的处罚力度,加大事故责任单位或个人赔偿额度。二是进一步理顺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的职责关系。各级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都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统管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明确细化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纠正少数部门存在的要管理权限,不要安全责任的现象。三是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和约束安全监管者的执法行为。

    4.深化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当前解决行业和领域存在诸多安全遗留问题的有效手段。要继续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工作,打好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加强道路、水上、铁路、民航和城市轨道等交通安全监管,坚持开展专项整治。开展对工业设施安全距离不足问题的治理。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工艺、设备,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此外,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打“三非”( 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反“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和防“三超”( 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为重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5、加大科技投入,加强安全科研开发和技术改造。要以大企业大集团为主体,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针对制约本行业、本企业安全亟待解决的技术难题,进行安全生产“关键技术、重大技术、实用技术”及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与创新的攻关,提高安全科技水平。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广泛采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实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要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安全监控管理水平。抓好安全生产技术队伍建设,不断促进安全科技的发展。

此外,要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建立健全风险应急救援体系,提高防范处置重特大事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