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耕地资源
日期:2008-06-20 11:19:36  作者:姬 泓  来源:民建河南省委 

新乡市政协经济研究委员会   

 

 

我国粮食产量从19982002年,以年均减产1381万吨的速度下滑。2002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比1998年减少990万公顷,相当于减少了两个以上湖南省的粮食播种面积。人均耕地面积减少、单位面积耕地物质生产能力提高困难,以及农地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等一系列问题,将直接影响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一、目前耕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均耕地占有量少,耕地面积减少趋势没有得到根本转变

 我省自19802001年的22年间。耕地减少了29.8万公顷,平均每年递减1.42万公顷,到2001年底,全省实有耕地690.73万公顷,人均耕地面积也由1980年的0.099公顷减少到2001年的0.07公顷,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1/4。人均林地和草地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1%9%。后备耕地资源严重不足,据调查河南省未利用土地中、可垦为耕地的不足10km2。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过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乡镇企业及居民点用地增加较快,大量的土地被低效利用,是农村耕地资源减少的主要原因。

(二)农地的生产条件及生态环境恶化现象突出

1.水土流失严重。由于森林覆盖率较低,随着森林植被的减少和山区开发利用不当,一些地区盲目毁林开荒,破坏地表覆盖层,使山区水土流失加剧。据调查,目前河南省水土流失面积达60000 km2左右,占总土地面积的36%,其中严重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18.6%,主要分布于豫西黄土丘陵区和伏牛山区。据估算,每年流失土壤达1400万,使土壤肥力下降,同时水土流失进一步恶化了农地生态环境。

2.土地次生盐渍化。由于对农地不合理灌溉,大水漫灌,排灌设施不配套及其他自然因素的综合影响,造成农地次生化盐渍化现象。目前河南省有盐耕地有80万公顷左右。

3.土壤污染严重。未经处理的或处理后不达标的工业“三废”物质排放到河沟及农田中,造成土壤的污染日益严重。据灌溉对农产品污染的监测结果表明,灌溉区的粮食和蔬菜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个别严重的污染灌溉区,农产品镉、汞、铅等重金属严重超标。另外,化学农药和地膜大量使用,也造成土壤污染土地。

4.土地沙化面积扩大。土壤沙化即为土地退化,主要发生在干旱、半干旱或半温润地区,引起沙化的原因除气候干燥外,主要受人为不合理利用和缺乏有效保护土地环境等影响。土壤沙化面积不但破坏了土地资源,影响农业生产,而且威胁交通、水利和居民点等设施,严重地区甚至会造成“沙进人退”。目前河南省风蚀沙化面积100 47万公顷,沙地面积147.17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21.55%

5.中低产田面积大,抗灾承灾能力差。由于长期以来,农地利用中的重用轻养,重无机肥轻有机肥,肥料结构不合理,氮磷钾比例失调,秸秆资源利用率低,使土壤有机质含量低,造成地力下降,中低产田面积较大。河南省中低产田达439.59万公顷,这些中低产田抗灾与承灾能力也较差。

6.占补平衡及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有地方,将现有已由农民自发耕种数年,但未缴纳农业税的耕地“以耕报荒”,所申请的耕地开垦资金多数被挪作他用;还有地方,将河流滩区和荒山上的坡地作为开垦对象,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很大的破坏,;另外,在一些地方由于选址没有进行科学论证和资金投入不到位等问题引起的“占优补劣”问题也大量存在。

7.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近年来虽然粮经比例结构有所改观,改变了过去的单一经营观念,促进了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和布局,但由于过分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生态效益,部分地区盲目地进行耕地改园地等,大量占用耕地。可见,农地利用结构需要进一步调整,增强利用结构合理性与科学性。

二、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耕地资源

(一)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工作

加大土地用途管制力度。土地用途管制是依法对土地的使用和土地的用途变更的管理与限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其目的是在于限制农地转为非农用地,特别是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用地用途使用土地,并要遵循以下原则:

1.控制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转为其它农用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是严格保护的对象,对其转为园地、鱼塘等其它类型的农用地应加以控制,以防止耕地通过这种农地用途的变更间接二次变更为建设用地。

2.严禁陡坡开荒,切实保护脆弱的山区生态环境。坡度超过25度的坡地,严禁开垦耕地,保护原有地类,防止水土流失。

3.严禁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开发,例如破坏自然生态的环境的开垦林地和破坏草地行为。

在河南省部分地区存在着土地沙化的严重威胁,对这些地区草地应加以保护,以免进一步引起土地沙化。鼓励对未利用土地进行科学的开发利用。  

(二)规范征地行为,弱化征地政府收益。

在征地过程中,政府的收益必须弱化,规范征地行为,将征地收益取之于农地用之于农地。一是要把政府征地的范围控制在最小限度,并切实以公共利益为征地的标准;二是要加强农村土地定级估价工作,为征地补偿费的测算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土地征用补偿应体现公开、公平、充分合理的补偿原则,其它用地应通过土地市场取得。四是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征而不用,闲置浪费的土地课以重罚,并实施收回制度。

(三)加强基本设施建设,改善农地生产条件

加强农田水利等基本设施建设,实施“沃土工程”,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改善农地生产条件,增强农地可持续利用的能力。中低产田改造应结合实施“沃土工程”与农田基本建设来进行,通过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建设优质,高产、稳产,节水、高效农田,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我国基本农田的生产能力。要推广平衡配套施肥技术,大幅度调整施肥结构,控氮、稳磷、补钾、增微,大力提高秸秆还田率,依托发达的养殖业进行过腹还田,使用有机肥,培肥地力,对其余秸杆采用机械直接还田。研究开发满足不同作物、不同土壤,以农家肥料、作物秸杆、油渣、微生物菌种、微量元素、氮肥、磷肥、钾肥等混合而成的有机肥,促进土壤培肥,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肥料利用率,协调土壤养分供需矛盾,以对农地质量进行保护和提高。要大力建设好农化监测体系、农化信息管理体系、新品种肥料和土肥新技术开发试验体系。

(四)强化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

为进一步掌握耕地的环境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一方面是要对污染的耕地进行治理,另一方面应对耕地环境进行监测与评价,同时在利用耕地进行生产的过程中,应该加强对耕地投入肥料、农用水、地膜等生产资料的用量及使用方法的管理,严格控制工业废渣、废气、有机物向耕地环境的排放,预防耕地环境的污染,以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良好耕地环境的需要。

(五)构建完善的农地可持续利用支撑体系

要实现耕地的可持续利用,必须构建支撑起可持续利用政策、法制、科技等方面的体系,作为实现耕地资源持续利用的重要保证。耕地可持续利用支撑体系包括与农地相关的制度、政策、法律法规、措施等。譬如在土地开发整理方面,国家应尽快建立完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评价体系,制定相关法规政策,以保证耕地开垦资金效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