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障 政策扶持 社会支持 积极促进女大学生就业
日期:2010-07-02 11:54:35  作者:民建河南省委  来源:民建河南省委 

大学生就业难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下,我省乃至全国就业形势更加严峻。女大学生就业问题,成了难中之难。全国妇联去年99日发布的“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状况调查”显示,九成以上的女大学生求职时,明显感受到性别歧视。女大学生求职,平均投出9份简历,才可能得到一次面试或笔试机会;平均投出44份简历,才有可能得到一个意向协议。女大学生就业面临平等就业难,获取有效就业信息难,就业观念转变难,需要法律保障、政策扶持、社会支持。

 

一、女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

 

1、女性生理特征的高劳动成本是用人单位歧视女大学毕业生的直接原因。在我国,妇女的生育成本都是由用人单位负担。在计划经济时代,大学生就业由国家统一分配,用人单位自主选择性不大,而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获得了更多的经营自主权,尤其在用人方面的自主权,源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机,企业不愿意承担妇女的生育成本,通常同等条件下都会优先选择男生,有的甚至在招聘条件上直接将女大学生拒之门外。

 

2、封建传统思想是女大学生就业难的根本原因。我国传统的社会性别意识用“男主外,女主内、男强女弱、男尊女卑”等传统的社会性别观念,约束、评价男女两种性别人群的行为规范、个体价值。人们在认知上对女性的能力和价值存在偏见,比如认为男女之间在智力上存在差距,认为女性承受能力较差独立性较差,意志不坚强等。这些偏见使用人单位不愿意或者不愿公平的招聘女性学生,加剧了妇女在就业竞争中的不利处境。

 

3、传统的就业观念和社会偏见,是女大学生顺利就业的最大障碍。传统价值观对女性的定位、对大学生择业观影响巨大,表现在部分女学生成就动机不强,在求职过程中主动性不够,喜欢稳定、舒适的工作。在近日举行的“金融危机下女大学生就业”论坛上,有关方面公布的调查报告显示,虽然金融危机造成求职难,但高校的女大学生求职意愿大部分还是青睐国家机关和外企,我省是农业大省,调查发现大多数女大学生都拒绝进入农林牧副渔等行业工作,这种不切实际的就业观念,形成了求职过程中的障碍。有些女大学生受传统观念和社会偏见的影响,在事业追求上缺乏坚定的信念与执著精神,缺乏干事业的雄心壮志,把女性化与事业成就对立起来,把主动性、独立性、竞争意识、事业心等看成是男性化的品质,不仅使自己的成就动机和抱负水平大大降低,也形成了个性上的依附性和缺乏创造力,导致其缺乏就业的信心和积极性。

 

4、劳动与保障政策缺乏应有的约束力,是造成女大学生就业难的政策性原因。对于保障女性就业,我国的《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都有规定。但面对用人单位或明或暗的性别歧视,这些法律法规却无法成为处于弱势地位的女大学生保障自身权益的武器。原因在于这些法律条文缺乏可操作性,对用人单位的性别歧视行为,难以起到应有的约束作用。

 

二、调动各方力量,营造女大学生良好就业环境的建议

 

1、开展专题教育,消除性别歧视,转变就业观念。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一是大力宣传保障女性就业的法律法规,帮助企业消除用工方面的性别歧视,对所有应聘者一视同仁,为女大学生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宣传女大学生投身基层、勤奋工作、建功立业的先进典型,引导帮助女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正确的就业观,认清就业形势,转变就业观念。调整自己过高的、不切实际的想法,寻找与自身条件相适应的、适合于自己的用人单位。到基层去谋求发展,到艰苦的地方去创业。

 

2、转变教育模式,着力提高女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教育过程与教育方法改革的基本目标是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使学生能够主动的融合各门各类知识,成为适应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要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就必须改革传统的以课堂和课本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使学生从被动学习转变为自主学习。把创新意识、创业意识的培养和技能的传授融入到教学过程之中。各高校可尝试因“女”施教。在专业设置和专业培养上考虑女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开设一些有特色的课程,充分发挥女性特有的潜质,增强其就业竞争力。目前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已开展女性MBA课程,大多模块设置都与“女性”身份密切相关,可供我省高校借鉴。同时政府应该多提供针对女大学生的就业信息,而高校则应建立相应的咨询室,以帮助女生正确对待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保持健康积极的求职心态。政府和高校都应加大就业服务的投入,必要时针对女性特点展开专场招聘会,以增加她们就业的机会。

 

3、鼓励女大学生灵活就业、自主创业,从而减轻就业压力。第三产业的发展主要依靠技术、知识要素的积累,对体力要求不高,给女大学生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政府应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引导鼓励女大学生在第三产业寻求创业及发展机会。学校、社会有关各方也应积极宣传国家及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帮助女大学生认清第三产业的发展前景,增强就业信心,化消极被动等待,为积极主动进取,发挥女性优势,寻求实现自身价值的理想职位。

 

4、为女大学生就业提供政策支持。一是尝试建立社会生育保障制度,降低企业聘用女大学生的成本。可以考虑建立社会统筹模式的妇女生育保障基金,将女性生育补偿的负担从企业中分离出来,由社会、企业、个人三方合理分担女性生育费用。降低企业使用女大学生的成本,提高女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二是尝试建立奖惩制度。对于聘用女大学生达到一定比例的经营性单位,在创始初期和经营过程中予以减免税收等奖励;对于在招收录用职工时,明显存在性别歧视的单位,应予以经济处罚。鼓励全社会接纳女性大学生,为她们的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5、加强法制监督力度,维护就业环境健康发展。应加强女大学生就业歧视的法制监管,明确政府监督部门对就业市场歧视性行为的监管职责。同时也可以建立一些民间组织或社会机构,如平等就业委员会等,加大监督范围和监管力度,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女大学生平等就业的权益,为女大学生平等就业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以消除就业市场中的性别歧视现象,切实保护女大学生的平等就业权。

                         (执笔人:孙  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