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财政支出范围越来越广。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财政支出刚性增长之间矛盾日益加剧,收支平衡压力越来越大,财政支出管理的公平性问题开始凸显。特别是随着财政公开力度加大和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意识不断加强,对财政支出评价的需求日益提高,由国家规范财政绩效评价成为财政工作的迫切需要。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现状
长期以来,国家高度重视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国务院财政部都对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再次强调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
全国各省市均开展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其中,上海市制定《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办法,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广东省大力度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价。山西省制定《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并将第三方机构引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2014年,山西省财政厅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取消、压缩了竞争性领域10项专项资金8.3亿元,对于改善目前山西经济低迷、政府债务沉重的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有力的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公信力、民主性和科学性。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河南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在全国处于相对落后的水平。
组织机构方面,我省尚未设立专门的绩效管理机构,目前履行绩效评价职能的管理部门配备的人员不足,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推进;
绩效评价项目方面,我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2007年就已经开始启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类型基本完备,但是总体来说做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其中部分农业项目和外债项目引入了第三方做的绩效评价,其他大部分项目还没开始实施;
评价方式方面,目前我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自我评价、专家评价、第三方中介机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第三方机构选择方面选择的范围较窄,尚未形成成熟的第三方参与机制。
三、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建议
为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建议:
(一)增强人大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的作用。人大是预算的批准部门,加强财政预算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具体体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完善财政预算监督的重要内容,推进绩效评价,加强人大预算监督,对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主动要求相关部门或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就相关财政支出开展绩效评价。
(二)完善内部评价。组织机构方面,在财政部门设立专门的绩效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三)完善优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设计科学、规范、针对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在财预[2011]285号文件的评价共性指标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反映评价对象个性的三级指标,提高三级指标的适用性,重点项目必须有四至五级指标,且对指标本身要经过专家论证,争取做到评价有依据,依据有根据,让指标体系发挥其切实有效的评价功能。
(四)规范评价结果的发布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对政府评价的极为重要的部分,无论是内部评价还是第三方评价其发布都应慎重,建议尽快制定发布规则,防范不必要的风险。
(执笔人牛玉玲系民建省直十四支部会员、河南宏泰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