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
日期:2007-06-04 11:56:53  作者:邓丽娜  来源:民建河南省委 

------用制度确定下来,用质量保证上去

 

民建漯河市筹委会 邓丽娜

 

 

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三个主要职能之一。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人民政协可根据中国共产党、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亦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政协协商。

从政治协商的涵义中不难看出:第一,政治协商应是政治参与的各方的相互沟通和交换意见,并在经过充分的讨论基础上,在重大问题上达成认识上的基本一致。第二,政治协商要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在实际工作中,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协商,就要把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纳入国家和地方的决策程序中。下面,“如何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谈一下个人的认识(或叫体会):

一、用制度确定下来                         

把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关键在于党政部门。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借助人民政协智力密集、团结面宽、联系面广的优势,把政治协商纳入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程序中,并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来保证政治协商的严肃性、经常性和实效性。我认为这样用制度把它确定下来,还是行之有效的。因此,作为执政党,就必须用制度建党,用制度治党,“对党内已经确立的制度要严格执行,同时要根据实践的发展,不断健全各项制度,形成一套从严治党的制度机制。”要从组织上和制度上推进执政党自身的制度化、民主化建设。 

 二、       用质量保证上去

对于政协而言,发挥政治协商职能也需要自身努力和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与水平。第一,要制定好协商计划,选好协商题目,使政治协商的协商活动纳入党委、政府的工作计划,在全局中有安排、有位置,并能使协商中正确意见和建议转化为决策内容。第二,要认真做好协商的各项准备。协商议题确定后,要围绕议题,了解情况,搜集材料,确定方案,帮助参加协商的人员知上情,明下情,使协商能够有的放矢,提出的意见有理有据,切实可行,能够为领导机关采纳或参考。第三,政协委员应提高自己的素质和政策水平,时刻关心国家大事,时刻注意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努力做到“尽职而不越位、帮忙而不添乱、切实而不表面”。

总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使政治协商更有成效、民主监督更加有力、参政议政更加活跃,如何真正充分调动和发挥好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如何将政协的人才优势真正转化为工作优势,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的。要通过不断地开拓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思路、提出新举措,才能使政协的各项工作真正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