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民建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和应遵循的原则
日期:2007-07-03 10:18:11  作者:李学强  来源:民建河南省委 

  民建河南省委理论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李学强

  (本文获2006年民建中央优秀理论成果二等奖)

  胡锦涛总书记去年在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巩固和发展,取决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也取决于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他强调:“各民主党派要按照各自章程规定的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和原则,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同中国共产党一道开创多党合作事业的新局面。”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重要政治责任。这些讲话和文件对包括民建在内的各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和推进作用。成思危主席在民建成立60周年大会上回顾了民建的光辉历程,总结经验,展望民建事业发展的光明前景,动员全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五项准则,发扬四种精神”。成主席指出,在新时期,我们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加强全会自身建设,要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和参政能力,在自我教育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制度建设是民建自身建设中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保障性的建设,是履行参政党职能的保证。本文仅就新时期民建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和应遵循的原则作一探讨。

  一、民建的制度建设概述

  从管理学的角度讲,制度包括体制和机制两个方面,体制是指系统在某一时间点所处的状态和结构,机制是指系统演化的过程和动因,体制和机制相互依存,体制是演化的出发点和结果,机制是演化的路径。从哲学的角度讲,制度是指使事物的内容和本质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具体形式。在社会生活中,制度通常是指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行为规范或行动准则。制度从级次上分,有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从性质上分,有实体性制度和程序性制度;从内容上分,有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工作制度、生活制度、监督制度等。一个政党只有以制度作保障,其指示、决定才能得以贯彻实施,才能担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重任。

  新时期民建的制度建设,就是把长期以来会的工作中和会内生活中的经验教训及规律加以总结和概括,形成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会内条例、规则、办法等会的制度,并狠抓贯彻落实。其作用在于调节会内关系,指导会内生活,规范会员行为,保持会的活力,发扬会的优良传统,以实现会的整体意志,保证会的事业顺利发展。

  加强制度建设,有利于会的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者在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活动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他们的民主意识的增强,民主习惯的形成,是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关键。为了保证领导者和领导机关决策的正确性,避免和减少失误,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制度,保证会的集体领导,保证会员平等地参与管理会内事务的权利,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加强制度建设,有利于发挥各级会组织和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民建要发挥作用,就要充分调动基层组织和每个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主要是要使他们真正有民主权利。而民主需要有制度来保证,因此,必须加强会的制度建设,切实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疏通会内民主渠道,健全会内民主生活制度,使会员对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机会。

  民建历来重视会的制度建设:早在1945年本会成立之初,就制定了《民主建国会章程》、《民主建国会政纲》、《民主建国会组织原则》等基本的制度;之后随着国家形势的发展和民建自身会务工作的需要,又陆续制定了一些适应当时情况的具体制度,例如1949年3月,为能持续地组织开展好“新知识座谈会”而制定的相关制度;建国以后,会组织有了较快发展,同时也制定了相应的制度,1950年2月,制定了《召开干部学习会议办法》,组织干部、会员学习《共同纲领》、统战政策;1950年7月,制定了《民主建国会加强组织方案》,对民建的基本方针又做了明确的规定,包括在政治上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组织上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等重要规定。改革开放以来,会的整体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会的制度建设也取得了明显的进展,这个时期,民建在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引下,比较好地处理了制度建设上继承和发展的关系,不仅强调继承,而且强调创新和发展,注意了制度建设的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和开放性。到现在,会中央结合形势的发展和自身建设的需要,已经对有关的30项制度进行了修订、补充和调整,这些制度构架了目前民建的制度体系。

  二、新时期民建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

  目前,会的制度分为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工作制度、生活制度、监督制度等,具体为:

  1、会的组织制度,主要是指会组织机构的设置,接收会员、任免干部和基层组织建设的规章、办法。2、会的领导制度,主要是指会内上下级关系,中央和地方关系。3、会的工作制度,主要是指会的日常工作的规章。4、会的生活制度,主要指会的民主生活制度,包括会内选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学习和贯彻会的决议等规则、要求。5、会内监督制度,包括会组织对会员的组织监督,会组织之间的相互监督,会员对会的领导干部和会组织的监督。

  会的制度是发展的,它随着会的中心任务的变化不断地充实和完善。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国内形势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新形势对作为参政党的民建提出了新的要求、赋予了新的任务: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色和优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伟大进程中作出民建应有的贡献。当前民建的制度建设就是要根据这些新要求、新任务,把加强制度建设与建立健全参政党的工作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优化目前的制度体系,使之科学化、规范化,使会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当前民建亟需建立健全以下几项制度:

  1、健全民主科学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主要指明确主席办公会议、全委会议、常委会议、机关办公会议的组成、议事程序规则和成员职责,并自觉遵照执行。民建领导班子成员大部分不是专职,由于不能脱产,制定制度时要充分考虑这部分班子成员的情况,这些领导也应该积极处理好本职工作与民主党派工作的关系,既要在本职工作中有所建树,又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并做好民建的工作。健全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工作运行程序,确保民主集中制在领导班子内部得到切实落实。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在领导班子中创建和谐的工作环境。

  2、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是民建的核心,应当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个人修养、广博的知识和执着的敬业精神。民建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制度,通过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谈心会、座谈会、年终述职和届中评议等办法,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与考核。把民建领导班子成员培养成识大局、顾大体、有作为,且有丰富政治经验的社会活动家。

  3、健全发展成员考察培养制度。发展成员首先要注重质量,坚持以经济界人士为主、以中上层人士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着意建设两支队伍:一是以企业经营管理者为核心的队伍,二是专家学者队伍;其次要注重数量,即净增率不超过5%,因为有数量的限制,发展成员时应仔细甄别,择优吸收。对拟发展对象,要认真履行申请手续,事先征求所在单位中共党组织的意见,重点了解发展对象的政治和工作表现。要建立联系、考察、培养发展对象的制度,组织他们学习本会章程和多党合作的有关理论和知识,参加基层组织的有关活动,考察要采取组织考察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对考察合格的对象,要按章程规定的程序严格审批。

  4、健全机关工作制度。中央和地方组织机关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机关运行的工作规则。要按照精干、高效原则,合理设置机构。要实行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和每个工作人员都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各级干部和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克服和防止忙闲不均、忙乱无序的现象,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要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干部进行在职轮训和脱产培训,提高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使机关干部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适应工作需要,胜任本职工作。建立起高效、文明、团结、务实的机关。

  5、健全机关干部管理制度。要按照国家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公务员法》,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对干部的使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任人唯贤,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严格干部录用、任免、调动、奖惩的审批程序。建立对干部德、能、勤、绩的考核制度,并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晋升和奖惩。

  三、新时期民建制度建设应遵循的原则

  1、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民建的根本组织原则,建立制度的过程也是发扬民主的过程,要发动会员广泛参与,既要重视多数人的意见,又要充分尊重少数人的不同意见,以防止“一言堂”、“家长式”的独断专行。同时又要讲集中,没有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将议而不决,效率低下。

  2、遵循学习借鉴原则。中国共产党经历了8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政党,有着十分丰富的党建经验,面对新形势,中共的党建理论仍在不断创新。民建和中共在党建方面存在着同一性,不仅在内容上有许多共性的东西,而且在一些重大原则上彼此相通或相近。民建在制度建设过程中,要善于学习借鉴中国共产党制度建设的优秀成果,从中汲取政治营养,以党为师,使会的制度建设把握正确的方向,有一个比较高的起点。当然也不能照搬硬套,要从民建的实际出发,体现民建作为联系经济界参政党的特色。

  3、遵循创新原则。成思危主席说,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本会事业永葆青春的源泉。民建的制度建设同样需要创新。民建在长期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这是本会的宝贵财富,必须继续坚持和贯彻执行。但是,时代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会的制度建设也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例如,会的组织制度的创新,会的工作方式的创新,会的干部制度的创新等。只有对会的制度不断进行创新,才能使会的制度适应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确保会的进步性和广泛性。

  四、正确处理好制度建设与其他建设的关系

  中共十六大提出的“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的思想,是对这些年来党的制度建设的经验总结。民建在自身建设尤其是制度建设过程中,要认真领会其中的内涵并借鉴该经验。在思想建设方面,无论是对会员进行会史教育,或是进行思想政治工作,都要建立和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才能保证其经常、持久,并取得预期的效果。在组织建设方面,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加强会员队伍建设,需要不断完善会的组织制度,没有健全的制度作规范和保障,会的组织建设很容易出现失误。在作风建设方面,无论是会的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或是不良作风的克服和纠正,除了思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外,更有赖于会内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如果无制度可依、无章可循,缺乏规范和约束,会的作风建设就无法奏效。

  我们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并不是否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要不能把它们对立起来。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共同处于会的自身建设的统一体中,它们相互作用、相互促进,构成一种合力。没有思想、组织、作风方面的大量艰苦细致工作,制度难以制定,即使制定了也难以执行;而没有制度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成果也不能得到巩固和发展。